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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8月15日,西安临潼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翠侠带领综合庭、马额法庭干警前往华清宫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秦岭北麓检察院、临潼区秦保局等单位共同参与。
观摩环资庭审,强化司法担当普法活动正式开始前,受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庭,临潼法院干警在骊山街道办事处现场观摩了西铁法院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的巡回审理。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切实提升了涉环资案件办理的业务能力与专业水平,更有效推动了环资审判条线各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与配合衔接,让干警们切身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长效协作机制所凝聚的强大合力。多元联动普法,播撒法治种子活动现场,干警们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向来往群众答疑解惑,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野生动物常识,天气虽然炎热,但仍然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聆听。
在保护鸟类专项宣传环节,法官化身 “生态卫士”,结合辖区山林广阔、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以案释法,号召群众共同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围绕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相关条款,以及陕西省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常见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案例,法官向周边居民和过往游客详细阐释了非法捕猎、收购珍贵濒危鸟类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法律风险,引导在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携手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仅仅写在纸上,更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落实在行动中,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在绿水青山中书写法治答卷,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作者:周春辉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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